教育硕士开题报告,是指为阐述、审核和确定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题目而举行的开题报告会。凡在我校申请教育硕士学位者,必须进行开题报告。为规范和加强教育硕士开题报告工作,特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开题报告时间
教育硕士意向性选题要求在第二学期完成,开题报告一般安排在第三、第四学期进行。准备不充分,不能按时开题的,可随下一年级进行。
二、开题报告内容
1、论文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学位论文的要求。
2、研究的目的以及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
3、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前沿水平。
4、本课题的主攻目标以及可能达到的水平和创新之处。实施本课题的途径、总体设计和阶段性计划。
5、介绍阅读参考文献和外文资料情况。
6、本课题研究工作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途径、办法和措施。
三、开题报告程序
1、申请开题报告者须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教育硕士开题报告由指导教师组织和主持,开题报告专家审定组由不少于3名以上教育硕士指导教师组成。
3、开题报告结束后,如果获得通过。学员须按《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要求填写,并交专家审定小组填写开题报告审定意见。审定意见应对学位论文选题有明确的态度,建议和修改意见要具体、明确。如果开题报告没有通过者,则按程序重新申请。
4、开题报告完成后,应报一份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存档。
三、开题报告要求
1、开题报告要求研究生在对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资料进行搜集、阅读和整理,并获得全面而准确的学位文献体系后进行。要求阅读论文、资料一般不少于25篇(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己于5篇)。
2、研究生要在文献阅读的基础上,经过归纳综合后独立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文献综述。
3、开题报告人要根据上述要求,阐述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开题报告要开放进行。在开题报告前一周,张贴海报公布学位论文题目、时间、地点、报告人等。开题报告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开题报告通过者,应根据专家小组评议审定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后,按要求填写《开题报告审核表》一式三份存档。
五、其他
1、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的重要环节,抓好开题报告工作是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各学院要切实、认真、有效地做好此项工作。
2、本规定从2004级教育硕士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