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技术学院2018年港澳台研究生(含博士、硕士)招生 复试方案

http://site.scnu.edu.cn/a/20180518/1051.html,http://site.scnu.edu.cn/a/20180518/1051.html

一、复试时间、地点

报到和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5月27日上午9:30到10: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609室
    专业面试:

时间:2018年5月27日上午10:00开始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509室

 

二、复试资格要求

2018年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报考博士生:初试总分150分。报考硕士生:初试总分180分。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学校的初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

 

三、资格审查

由二级招生单位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       身份证件的原件:香港、澳门考生需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需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学历证书的原件: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已由报名点审核过学历材料的可以免于审核。

(3)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推荐信原件

 

四、复试内容(100分,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形式:综合素质考核

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

 

五、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复试考生体检可到我校石牌校区校医院进行,也可以在当地医院进行体检。所有体检报告需在复试时交由各单位审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1、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合格的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4×50%+复试成绩×50%,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4拟录取名单需在我校网站公布。(网站:http://yz.scnu.edu.cn/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八、其他事项

录取新生将于2018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组织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院研工办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020-85216460

网址:http://site.scnu.edu.cn/

学校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      传 真:020—85213484

网址:http://zkc.scnu.edu.cn,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2.招生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处:020—85211016        传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2018年5月18日

 

附:教育信息技术学院2018年港澳台硕士(博士)复试名单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姓名

初试总成绩

攻读学位

1

040110

教育技术学

謝玉紅

208

硕士

2

040110

教育技术学

任芬兰

209

博士

3

040110

教育技术学

段承贵

221

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