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相关业务的具体条例,可见《华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生手册》(2022年2月修订)、《华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华师〔2022〕17号)。
(一)课程免修(考):
学生申请免修(考)课程,必须填写附件1的《课程免修申请表》,连同原修专业课程成绩单和有关证件(原件)提交所在教学学院审核。
学生申请免修(考)课程不得超过该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总量的三分之一。经批准免修(考)的课程,考试成绩和总评成绩均记为“免修(考)”。学生免修(考)课程,不减免学费。
(二)休学与复学:
学生申请休学必须填写附件2的《休学申请表》,连回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教学学院审核,并报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发出休学通知书。休学以学期或学年为时间单位,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可继续申请休学,但累计不得超过2学年,且必须保证复学后,能在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
学生申请复学,必须填写附件3的《复学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教学学院审核,并报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方可复学。因身心健康原因休学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可以返校继续学业的诊断证明并经华南师范大学医院复查合格后,方可申请复学。
(三)修改学籍资料:
联系方式(地址、电话、Email等)变化的,学生可自行在网站的“查询系统”中登录修改,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根据教学[2014]1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中第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
涉及报考信息更正的,须按要求提交《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报考信息更正申请表》(见附件4),附上证明材料,由学校汇总报文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学校无权修改。
涉及在校期间单个身份信息变更的,须按要求提交《广东省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信息修改申请表》(见附件5),附上证明材料,由学校进行审核、公示,并上传学信网。
(四)转专业、转学:
按原报考志愿录取的新生,原则上不得转学、转专业、转学习形式。
确有特殊原因的,需符合《华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华师〔2022〕17号)规定,按流程申请办理,有关表格见附件6、7、8。
附件5:广东省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信息修改申请表.docx
附件6: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省内转学使用).doc
附件7: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跨省转学使用).doc
附件7: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跨省转学使用).doc
附件13:学生诚信保证书(专升本学生需填写并存入档案中).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