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指导组、各位导师及相关研究生:
为做好我院2025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申请者的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资料下载
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按照学校最新相关文件严格执行。所有的学位申请材料及相关规定文件均可在研究生院官网“学位工作”工作栏下载,请务必查看最新版材料,并遵照执行。
二、申请人资格审查
凡申请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均需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初审上报,待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可进入学位论文提交阶段:
1.缴清有关的学费、住宿费:根据学校(华师2009[146]号文)的规定,欠费研究生不予进行毕业审核与答辩工作。如有欠费的研究生请务必在2025年3月10日之前,登陆华师统一支付平台http://hscwxf.scnu.edu.cn/或添加“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智能财务-统一支付)或支付宝扫描“华南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二维码进行自助缴清费用,否则无法进行毕业审核和论文答辩。
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二维码
2.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且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博士生同时应达到《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2019年修订)或《教育信息技术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要求》(2024年修订)所规定的科研成果要求。
3.学籍处于正常状态。休学期间、档案缺失、超过学习年限(2022级以前的学生硕士最长6+1,博士最长8+2;2022级及以后的学生硕士最长5+1,博士6+2)等学籍情况处于非正常状态的学生不得申请学位。
三、提交学位申请(博士2025年3月8日之前,硕士3月10日之前)
1.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学院审核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SCI,SSCI、A&HCI、EI,ISTP、ISSHP等收录的成果,请同时提交收录证明),填写《附件6:XX学院博士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汇总表》(所列成果与《学位申请书》里保持一致),电子版发送到1540641377@qq.com 邮箱,以学号+姓名命名,如2016010001张三。(仅博士)
2.查重论文电子版(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查重版”命名,根据查重条例,包含封面、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word或PDF格式均可)。
3.送审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博士为“10574_学号_LW.PDF”、硕士为“学号+姓名”,PDF格式),论文包含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论文格式严格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各学位点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进行撰写,论文中不能出现个人及指导老师的姓名,在论文中不能有表明自己的指导老师的语句,隐掉致谢及在读期间的学术成果清单。
4.txt格式的论文中文摘要,命名格式为10574_学号_ZY.txt,直接复制文中的中文摘要即可。(仅博士)
5.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不装订,用长尾夹或回形针),导师签名处必须签好,具体填写要求请见《1.学位申请书填写指南-务必认真阅读(202501)》。
6.预答辩意见书。(仅博士及要求预答辩的硕士)
论文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540641377@qq.com,请将论文送审版与查重版分别以附件形式上传一起发送(切勿打成压缩包),并只发送一次。
四、学术不端检测(学位论文盲审前)
根据《教育信息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预防及处理暂行办法》对本次申请学位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通过检测的论文方可进入送审阶段。
五、学位论文送审(2025年3月10日-4月25日)
组织完成学位论文双盲评阅。评阅意见须发给导师,不得直接发给学生。评阅意见中:
1.全部同意答辩,可以答辩。
2.2名或以上不同意答辩,不能答辩,本批次学位申请中止。
3.如果有1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一般情况下本次学位申请中止。如申请人对结果不服,即认为该评阅意见不公正,可填写《5.专家评阅学术复核申请表(202501)》进行复核,经审批同意,原文加送一位专家(回避原专家)。如通过可以进行答辩;如不通过,本批次学位申请中止。
六、学位论文答辩(2025年5月5日前)
5月5日前各学科指导组组织并完成相关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确定好答辩安排之后及时通知学生按照要求做好答辩准备。
七、提交答辩通过的材料
根据学院的具体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
八、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2025年5月10日前)
我院将统一审核本次学位申请材料,筹备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申请者的申请材料,重点审议学位论文格式、论文选题、论文内容、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重点关注学位申请过程中存在异议、“存在问题论文”导师所指导的论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