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协作委员会运作介绍
党建协作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及职责
党建协作委员会例会制度
党建协作委员会日常经费使用制度
党校工作条例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产生办法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须知
党校工作助理工作安排
关于党支部博客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
党建协作委员会与党支部工作联系制度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优秀党支部及优秀党员评比细则
附录一:党建协作委员会会议请假条
附录二:《经费预算申请表》
附录三:《各部门活动报销表》
附录四、“优秀党支部评比考核表”
附录五:“优秀学生党员评比考核表”
附录六:中共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登记表
党建协作委员会运作介绍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党建协作委员会于2007年4月19日成立,是我院调整党组织建设,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使基层党组织紧密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举措。
党建协作委员会内部设主任、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纪检部和网络部。主任一人,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两人,由分管学生党支部的辅导员和一名学生党员担任。其他各部门分别设正副部长各一名,个别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适当增加一名副部长。另外,学院各学生支部的书记是党建协作委员会的扩大成员,参与党建协作委员会的例会,享受党建协作委员会的各项奖励制度。
党建协作委员会架构图:
党建协作委员会的成立是为了打破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学生党建工作缺少有力的抓手和工作载体这一主要目的。构建条块结合,以党建协作委员会作为学院党委和各学生党支部沟通的桥梁纽带,使学生党员这个重要的组织更具凝聚力,工作更加条理化,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党建协作委员会这一固定的学生党员核心组织,加强了党组织与共青团、学生会和其他学生社团的联系,扩大党组织在学院学生工作各个领域的覆盖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党建协作委员会的建立必定伴随建立了一套操作性较强的工作运行机制(包括各类制度的建立),促使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党建协作委员会的建立标志着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学生党建协作委员会牵头抓总,各部门、党支部、党章学习小组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机制的形成。
学生党建协作委员会成立标志着我院党、团、学三维学生教育和管理体系正式完成,党团学相互协作共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党建协作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及职责
学生党建协作委员会设主任、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纪检部和网络部。主任一人,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两人,由分管学生党支部的辅导员和一名学生党员担任。其他各部门分别设正副部长各一名。
主任:其职责主要是统筹规划、把握方向,从总体上负责和指导委员会工作。
副主任:其职责具体指导和规划委员会的工作,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1、召集全院学生党员大会和委员会会议,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认真传达和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紧紧围绕学院学生工作统筹安排全院学生党支部工作。2、认真抓好部门及学生支部的建设,增强学生党员和党支部在学院学生工作中整体影响力,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3、组织检查委员会各部门和各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4、加强同学院行政和教研室、学工部、团委、学生会等负责人的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党、政、团、学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组织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干部素质。
秘书部:分设正副秘书长,秘书部协助主任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整个委员会进行协调监督,在整个委员会中起“上传下达,统筹协调,监督执行”的作用。具体职责有:1、负责委员会的工作档案和材料,健全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各部门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分配、落实主任布置的工作任务,监督各部门工作开展的情况。2、协调各部门以及各干部之间的工作和关系,使之更有效地开展工作。3、沟通党、团、学,召集党团学联席会议。4、收集、提交部长会议议题,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的决定进行检查、落实工作。5、管理经费,对各部的工作经费做好预算和结算等调控工作,督促各部做好预算计划,提高经费的利用效率,并定期向委员会作经费收支报告。
组织部:分设正副部长,统筹全院学生党支部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了解和掌握各支部的组织情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各支部组织生活。2、正确掌握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做好学院党员发展计划,督促各党支部党员发展,规范党员发展程序。3、做好学生党员和党支部的统计工作。4、做好学生党员评优,组织党员活动。5、配合学院党校秘书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宣传部:分设正副部长,统筹学院学生党建宣传工作。其重要职责有:1、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指示,结合学生党员和群众思想实际,提出思想教育的计划和建议,作好思想政治工作。2、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以及党的最新理论。3、搞好学生党建简报,办好海报、报道、总结等宣传工作。
纪检部:分设正副部长,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有:1、组织学生党员的纪律教育活动。2、了解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遵守纪律情况。3、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纪事件。4、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网络部:分设正副部长,包含若干成员,负责学院党建网站、博客和QQ群等的维护、更新和管理,推进网上党建工作。主要负责党建博客的建设和维护,博客内容的选取以及学院各支部博客之间的工作分配。在博客的建设上时刻紧贴时事热潮,充分发挥博客特色,以“报道为辅,学习为主,交流为中心”为本部门的博客建设工作目标。并对于如何规范网络管理,贯彻网络文明,丰富网络生活,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流氛围,建设全面的网络文明环境等各方面进行考虑和建设。其主要职责有:
1、根据各时期工作任务的轻重不定期召开全体部员大会,各副部长及成员应在会上公开向部长作近期工作汇报。
2、积极配合党建协作委员会其他部门及时准确地发布各支部的各类最新活动资讯及其它各项决策、公告等。
3、统筹各支部党建博客的建设,制定计划方案,把任务分配到各支部,并为各支部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4、考察监督各支部博客建设的完成情况,记录各支部博客的成长,并作为以后评比优秀博客的依据之一。
5、整合各支部的网络党建信息资料,做好网络部的工作总结和学期末的博客成果展。
6、负责收集,整理各项信息,供其他部门采用。
7、协助党建协作委员会其他部门开展并宣传活动。
党建协作委员会例会制度
党建协作委员会例会是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学生党员干部交流工作,交流思想,的主要形式,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党建协作委员会特制定以下例会制度。
一、党建协作委员会成员常规例会
1、党建协作委员会成员常规例会的参加者为党建协作委员会指导老师、党建协作委员会全体成员。
2、会议由委员会、秘书处召集,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委员会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例会,各党建协作委员会成员应留意通知,互相转告;
3、会议程序:
(1)党建协作委员会各部部长或副部长简短汇报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提出下段时期的工作计划;
(2)其他成员就其工作情况进行讨论,提出问题,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3)指导老师对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小结并布置安排下一阶段总体工作;
(4)党建协作委员会主任作会议总结。
4、会议纪律:
(1)召开会议时,各党建协作委员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2)召开会议时,各党建协作委员会成员应提前进入会场,并进行签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席;
(3)召开会议时,与会人员应关掉手机或调为震动状态,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4)各党建协作委员会成员不得在会场内喧哗、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各党建协作委员会成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学习会议内容;
5、会议由党建协作委员会主持,并由秘书部作记录。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应交由秘书部备案。
二、党建协作委员会扩大会议
1、党建协作委员会扩大会议的参加者为党建协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学院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2、党建协作委员会扩大会议由党建协作委员会召集,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准备重大活动)可提前、推迟召开或增删召开的次数,各党建协作委员会成员及学院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应留意通知,互相转告;
3、党建协作委员会应负责在必要时通知学院党委老师参加会议;
4、会议程序:
(1)党建协作委员会各部部长简短汇报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提出下段时期的工作计划;
(2)学院各党支部书记简短汇报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提出下段时期的工作计划;
(3)其他与会人员就所汇报的工作情况进行讨论,提出问题,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4)党建指导老师对各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小结并布置安排下一阶段总体工作;
(5)党建协作委员会主任作会议总结。
5、会议纪律:
(1)召开会议时,各党建协作委员会成员及学院各党支部书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2)召开会议时,各党建协作委员会成员及学院各党支部书记应提前进入会场,并在办公室签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席;
(3)召开会议时,与会人员应关掉手机或调为震动状态,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4)各与会人员不得在会场内喧哗、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各与会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学习会议内容;
6、会议由党建协作委员会主任主持,并由秘书部作记录。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应交由秘书部备案。
三、关于违反纪律的处罚条例
1、党建协作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参加各次党建协作委员会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警告;
2、党建协作委员会成员及学院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有义务参加各次党建协作委员会扩大会议,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警告;
3、例会无故迟到两次折合一次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除名。
4、如遇特殊情况,有正当理由也不得迟到5次或缺席3次(累计),否则视为自动辞职。
四、请假制度
党建协作委员会成员及学院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需严格办理以下请假手续:
1、在接到会议通知至会议开始半天内,如确因故需要请假,需认真填写党建协作委员会请假条(有模版),提出请假并叙述请假原因,交与秘书部备案,如理由不正当,视为无效,记为无故迟到或缺席。
2、开会时由秘书部对请假情况向全体与会人员进行汇报,并由秘书处记录方为正式请假。
3、请假人员应该在会议之后就会议内容认真请教与会人员,积极执行会议的有关事项的布置。
五、补充说明
1、同学反映的实际问题应列入党建协作委员会成员例会讨论内容,必要时应邀请相关同学列席会议,并建立相关问题备案;
2、本例会制度的解释权归党建协作委员会;
3、本例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党建协作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党建协作委员会日常经费使用制度
党建协作委员会各部门经费申请、报销使用制度说明:凡属于本协会各部门活动使用的经费,都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请和报销:
1、由活动部门负责人下载附件《经费预算申请表》和《各部门活动报销表》(见附件),在活动开展前,详细填写《经费预算申请表》,并打印一份,经过党建协作委员会秘书部部长签名,再由协会指导老师签名,递交申请;
2、活动使用经费的过程,凡购买用品都要开具正规发票,发票抬头填“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并保留好发票以便活动结束报销可用,用途:▁▁▁▁▁(发票用途);经手人:▁▁▁▁▁(具体经办这笔经费的干部);证明人:▁▁▁▁▁(了解该经费使用的干部)。
3、活动结束后,负责人详细填写《各部门活动报销表》,并打印一份,出具相关发票,经过协会副主任签名,再由协会指导老师签名,可报销经费。
党校工作条例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大力推进固本强基工程,进一步推进党校建设,充分发挥学院党委的教育功能,加强对学院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有加入党组织意愿但尚未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并使党校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华师党委[2004]3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学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院党校是学院党委委员会的一个重要部门,是学院对广大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教育的基地,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强阵地,是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增强党性修养、锻炼的熔炉,是推进我学院“固本强基示范点”建设和加强我学院党建工作的有力保证。
第三条 学院党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校、学院培养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的党员干部队伍和全面发展的学生骨干队伍服务。
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职责
第四条 学院党校设校长、副校长、秘书各一名,校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校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秘书从政治辅导员中选一位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教员聘用采用兼职制)。此外,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若干工作助理,工作助理可从学生党员中选用。
第五条 学院党校设办公室,负责党校教育计划的组织实施,对外交流,经费使用,教学管理,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学院党校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校党委、校党校和学院党委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制定学院党校的培训计划;
(二)定期向校党校汇报工作,自觉接受校党校的考核和评估;
(三)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
(四)指导党章学习小组,党课学习班的工作;
(五)指导和推进学院“固本强基示范点建设”的工作;
(六)加强和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
(七)协助和配合校党校做好各类培训工作和学员的管理工作;
(八)完成学院党委和校党校分派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学院党校工作人员职责(制度)
(一)学院党校工作人员应当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思想政治理论。提高组织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
(二)学院党校校长、副校长要高度重视党校工作,加强领导,切实把好党校的办学方向,加强党校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党校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党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学院党校秘书应当认真、严格、细致、扎实地做好每期学习班的教学计划和学习指导与管理工作,努力增强教学效果,严格学员管理与考核。
(四)工作助理应积极协助秘书做好党校学员管理、档案管理及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完成学院党校领导分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学院党校秘书应定期组织工作助理召开例会,理顺工作关学院,制定党校办公室值班制度,做好工作日志。
(六)学院党校工作人员应努力加强党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注意党校信息资料保存,当党校工作人员发生变动时,确保工作能顺利交接,以利于以后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 学院党校对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严格按照校党校提出的二级办学、二级管理、二级教育“模式”进行。因此要做到:
(一)在各年级每个团支部中成立党章学习小组,培养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和有意向党组织靠拢的同学,主要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由学生党支部分派学生党员挂勾到各团支部组织实施,学院党校负责指导。
(二)学院党校主要负责定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原则上每个学期举办一期),重点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纲领、党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知识,进一步使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提高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学院党校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认真做好各项管理和考核工作,积极联系校党校做好课程审批,教材及结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三)学院党校积极做好选送预备党员和党员到校党校参加教育培训,对每期送去学习的党员造册登记,存档备查。
第九条 学院党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吸收教工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前期教育培训,适时选送教工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校党校的培训学习。
第三章 教学与研究
第十条 学院党校的教学以开办各种形式的党知识和思想政治理论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班为主,要求党校结合形势任务的要求制订每期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的制订要知识结构合理,理论联系实际,结合一定的实践与调研,与时俱进。对教学目的,教学对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法,教学时间以及阅读书目等规定如下:
教学对象:学院党校的教学培训对象主要是学院的教职工、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部分有加入党组织的意愿但尚未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师生员工。
教学目的:以党的基本理论,思想政治理论以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武装广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有意加入党组织但尚未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师生员工,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增强党性锻炼,从而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与理论研究。
教学内容:学院党校的教学内容主要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史,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时事政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党性锻炼;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的相关知识和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和理论等。
教学要求及教学方法:与实践调研相结合,明确教学目的与任务,坚持理论联学院实际,提倡理论研究,广泛开展理论研究活动,增强教学的灵活性和多样化。积极组织对外交流活动,拓展联合培训计划。
教学时间:每学期至少开班一次,每期总课时不少于30课时(其中教师授课不少于20课时,约6-8个专题学习,每个专题1个半小时左右,计3个课时);学习研讨,调查考察,参观不少于10个课时;专题学习每周安排一次。
阅读书目:必读书:《信仰之路――新时期高校党课教程》、《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编》、《入党知识问答》。
选读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相关著作。学习材料:社会、经济、政治、法律以及政策等相关书籍。
第十一条 学院党校在教学、工作中应加强理论研究和创新,教学和管理人员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特别要加强固本强基工程的实践与研究,加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示范点建设”的实践与研究,注意联合学院德育教研室对相关课题进行立项联合攻关。
第十二条 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考虑出版学院党校工作简报和学院党校学员优秀论文集。
第四章 师资队伍
第十三条 学院党校应充分发挥学校在学科和人才的优势,依托校党校已建立的教师队伍资源,逐渐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学和管理队伍。
第十四条 学院党校教员采用专兼职结合的方式,以兼职为主,主要聘请党政领导、党务干部、理论专家、离退休干部、专任教师和广大政工干部担任,有条件的话可以聘请一些地方党政领导、校外专家学者以及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学院党校教员。
学院党校教员由学院党委聘任,报校党校备案,聘期为两年。聘期满按实际情况再决定是否续聘。
学院党校教员课酬报校党校统一支付。
第十五条 学院党校教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具有坚实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党性强;具有研究探索理论领域和解决社会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胜任教学工作;作风严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学院党校教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担任科级以上职务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三年以上,有一定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
第十六条 校内教师应聘我学院党校教员后,负责学院党校的教学,指导或参与学院党校的课题研究,参与讨论研究学院党校的工作。学院党校要为教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七条 学院党校教员有以下情况可以解除或终止聘用:在聘期内不履行职责;退休、退职、工作调动或身体不适,不能继续履行职责;个人提出解聘要求,经劝留无效;受到纪律处分;在课堂上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党校办学宗旨的言论;因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党校教员的。
第五章 教学管理
第十八条 学院党校坚持从严治校的方针,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党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学院党校工作会议制度:
1.学院党校每年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主要传达上级组织的有关精神,总结和检查党校年度工作,分析办学效果,查找问题,研讨制定下一年度的培训教育计划,评估考核工作人员业绩。
2.学院党校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小结会议,总结一学期以来学院党校的工作,及时调整学院党校工作计划和思路,工作人员作学期工作小结。
3.学院党校工作人员例会制。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主要解决党章学习小组,培训班教学管理,学员情况及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教员会议制度。一般每年度召开一次全体教员会议,主要总结和检查计划、措施落实情况,研究如何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管理制度:
1.学院党校的教学管理工作由秘书负责,工作助理协助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助理要积极协助指导老师,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2.学院党校工作秘书必须加强与学员的沟通与交流,及时把握学员的思想动态,积极参加学员的学习讨论活动,认真批阅学员的作业、思想汇报、论文、试卷等,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做好学员的考勤记录,作为学生考核依据。
3.学院党校学员应当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请假须经所属党支部或辅导员开具证明,学院党校同意后准假。
凡无故旷课两次以上,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取消本次学习资格;严格违纪者当取消学习资格;对学习过程中表现较差,有违纪现象的学员,要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学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错误。
凡在学习期间被取消学习资格的学员,需经过半年以上培养考察方可再次申请参加学院党校的教育培训;
4.党校上课采用对号入座的办法,座位号即党校学员编号的后两位数。学员编号办法:年度(2位)+单位编号(2位)+学习班期次(2位)+序号(2);(其中,单位编码统一按组织编码取后两位,学员人数超出100人,学员序号可按三位编号);
5.学院党校各学习班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组成学习小组(每小组10-20人),并指定1-2名同学做组长,负责组织学员参加学习,认真做好小组管理工作,反映学员意见和要求,协助党校完成培训任务。
小组组长应做到:(1)认真组织同学参加党课学习,负责落实学院党校的有关要求,注意加强与指导老师的联学院,及时反映学员的思想及学习情况;(2)在学习期间要根据学院党校的学习计划,结合课堂学习 学员的思想实际,拟定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开展相应的学习活动,认真总结活动效果并及时向学院党校汇报;(3)及时收缴并认真审阅学员的思想汇报、论文、作业等有关资料;(4)做好学院党校课堂及学习活动的考勤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学员的出勤情况及缺课原因,并且做好记录,于学习结束时上交分学校指导老师。
(三)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党校档案管理由秘书及工作助理负责,档案包括:党章学习班档案、学员学籍学生档案、教学工作档案、党校设备档案等。档案管理要求规范、完整。
1.档案管理要求:分门别类、建立档案专柜、编号入柜。
2.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明确档案进出具体程序和规范操作,作好记录。
3.建立各类档案信息库,以便档案管理科学化。
(四)奖惩制度:对在党校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党支部、团支部)予以表彰或奖励;对于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规定者,视情况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在党校学习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员给予表彰奖励。
1.每学年评出党校工作先进支部(党支部或团支部)予以表彰。
2.每学年评出党校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3.每期学习班评出优秀学习小组和优秀学员予以表彰。
4.每学期在年级评出先进党章学习小组予以表彰。
5.每年通报一批对党校工作不负责任或违纪违规的单位或个人。
6.对违纪的党校学员参照教学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九条 工作要求与程序
1.学院党校原则上应当每个学期(年)都举办一期,以利于加强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
2.学院党校在校党校指定的范围内(校党校每学期会公布授课的内容范围)进行学习班的专题设计,确定后报校党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开班。
具体程序是:校党校公布党课教学专题范围;学院党校拟定教学计划(含教学专题设计、时间安排、培训人数、学习班学习计划等);校党校审批;正式开班;
3.每期学习班的学员人数不少于30人,但也不宜超过100人;可以根据申请入党人员的情况,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学员人数,分配到各年级、专业和班;
4.学习班期次的编号方法:年度(2位)+单位编号(2位)+学习班期次(2位);(单位编码按党组织编码,取后两位)
5.在工作过程中,学院党校应当认真做好各类人员、档案;
6.材料及设备的管理,保证党校的教学正常进行;
第六章 学员与考核
第二十条 学员条件:学院党校学习班必须严格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学习质量。培训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政治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端正,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原则上要经过培养考察半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党的基本知识;
学习表现: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历年综合测评或素质测评在团体中前面75%以内;平均学分绩点在1.80以上,专业主干课程补考(重修)不超过3门;
工作表现:工作积极,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和支持校、院、学院、年级以及班集体的工作,成绩显著;
群众基础: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具有明显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组织推优赞成票超过半数以上,群众无明显反对意见;
其他方面:有良好的个人爱好,有一定的特长,生活作风优良,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生活习惯。
第二十一条 学员要求:
党校学员应当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深入思考共产主义信念及党的建设等问题,不断加深对党的理解和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修养,以实际行动积极争取入党。
1.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
2.深刻认识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正确处理好专业知识的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的关学院。认真做好学习计划,安排好时间认真自学党课材料,自学加强理论学习。
3.学员要以积极、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课堂学习,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认真听课,不做与课堂内容无关的事,作好笔记;积极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小组的座谈、讨论和参观等活动;参加活动前应认真作好各项准备,并撰写思想汇报,及时、真实地反映自己的思想认识;认真对待思想汇报及其他学习任务,及时完成,不得敷衍应付。
第二十二条 推荐程序:
1、团组织推荐
共青团员申请入党,应当经过所在团组织推荐。“推优”工作应当在团员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的重点培养对象可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协同进行。团组织推优结果在半年内有效。
团组织应当重点推荐各方面表现优秀、综合素质高的团员青年,特别是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的优秀团员青年,没有授予“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但符合条件的也可以作为推荐对象。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工作应坚持自下而上、集体民主讨论决定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学院团委、各团支部署推荐工作。
(2)团支部召开团员支部大会。团支部委员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大会应当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参加,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形式决议;因故未能参加团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向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记入。
(3)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
(4)团总支、团支部对推荐对象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及时向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推荐。
2、党支部审查
对团组织推荐的培养对象,党支部应当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充分听取培养联学院
人党小组和群众的意见,审查合格,向学院党校推荐,参加党校的培训。
3、学院党校审查
学院党校对党支部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的编入学习班,参加党校学习,根据计划安排进行培训,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第二十三条 培训时效性:
在外校(外地)曾参加党校培训并获得结业者,凡培训课时在40学时以上、自参加培训时间起至考察预计发展时间止不超过两年且在我校学习期间表现突出者,可不用参加学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学习,但应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并按照我校的有关要求参与其他相应的学习与培训;
以前曾参加过党校学习,至今仍未获得结业者,应当参加党校的学习;由高中(中专)等升入我校者,一律应当按要求参加我校的学习;由大学院校升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插班生按要求进行鉴定,不符合要求应当参加学习;博士研究生可以酌情放宽学习要求。
第二十四条 考核办法:
学院党校学员的考核分课堂学习、平时活动和结业考核三部分,各方面合格者给予结业;对学习表现优秀的学习小组、学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学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给予结业:
1.课堂学习主要是指课堂表现及考勤,平时活动主要指在学习期间组织的各项活动中的参与情况以及撰写思想汇报的情况;按计划积极参与课堂学习和课外活动,课堂表现良好,无违纪现象;学习期间无旷课现象;对违纪者经教育,认错态度良好,无重犯现象。
凡因请假或旷课而缺课两次以上,应当补回与所缺专题相应的专题后方
可给予结业。
2.闭卷考试以党的基本知识为主,及格以上为合格。
3.结业论文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党校的学习,深入思考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党的建设等问题,探讨在新时期如何端正入党动机,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并结合新形势探讨加强党的建设;通过论文写作,进以步加强理论学习,认清形势,坚定信念,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1)结合党校学习,独立完成一篇论文;论文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但一般不要超过5000字,论文需有200字以内的摘要,并列出关键词。
(2)论文力求中心突出,观点鲜明、新颖、言之有据,论述完整,表述准确,语言简洁,格式规范。凡引用他人观点,必须著明引文的出处,并在论文后列出参考书目及参考文献。
(3)学院党校要认真评阅学员提交的论文,按“优、良、中、差”评等,对优秀论文可给予适当奖励并积极向党组织推荐,校党校将组织编印学员论文集,并积极向有关刊物推荐发表;凡被评为“中”者,建议重写;被评为“差”的,必须重写;凡不合格者,一律重写。
全文照抄,或拼凑他人文章超过论文篇幅三分之一者,均以作弊论处,由此而引起的责任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第二十五条 证书颁发:
按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经学院党校严格考核,各方面合格,由校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条 学院党校经费来源:1、学院拨款;2、校党校支持;3、向学员收的办学成本费;4、其他社会奖励。
第二十七条 学院党校经费管理和使用规定如下:
(一)学院党校经费属学院办学经费之一,根据有关法规和财务制度统一管理,接受学校监督和检查;
(二)经费使用管理由秘书负责,学院党校校长负责审批。
(三)经费使用原则:“少花钱,多办事”,使用范围是:日常管理办公费用,购买相关设备和材料,购买相关图书信息资料,教育培训,调研交流活动,评优活动等。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为学院党校配固定办公场所和教学场所,对办公场所和教学场所配置相应的办公设备和教学设备,为管理和教学提供良好条件。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由中共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附录六:中共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登记表。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
二00六年三月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产生办法
一、学员条件:
学院党校学习班必须严格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学习质量。培训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政治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端正,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原则上要经过培养考察半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党的基本知识。
学习表现: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历年综合测评或素质测评在团体中前面75%以内;平均学分绩点在1.80以上,专业主干课程补考(重修)不超过3门。
工作表现:工作积极,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学院、年级以及班集体的工作,成绩显著。
群众基础: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具有明显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组织推优赞成票超过半数以上。
其他方面:有良好的个人爱好,有一定的特长,生活作风优良,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生活习惯。
二、推荐程序:
1、团组织推荐
共青团员申请入党,应当经过所在团组织推荐。“推优”工作应当在团员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的重点培养对象可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协同进行。团组织推优结果在半年内有效。
团组织应当重点推荐各方面表现优秀、综合素质高的团员青年,特别是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的优秀团员青年,没有授予“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但符合条件的也可以作为推荐对象。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工作应坚持自下而上、集体民主讨论决定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学院团委、各团支部署推荐工作。
(2)团支部召开团员支部大会。团支部委员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大会应当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参加,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形式决议;因故未能参加团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向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记入。
(3)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按学员数额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
(4)团总支、团支部对推荐对象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及时向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推荐。
2、党支部审查
对团组织推荐的培养对象,党支部应当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充分听取学院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群众的意见,审查合格,向学院党校推荐,参加党校的培训。
3、学院党校审查
学院党校对党支部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的编入学习班,参加党校学习,根据计划安排进行培训,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须知
一、教学管理制度
1、学院党校的教学管理工作由秘书负责,工作助理协助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助理要积极协助指导老师,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2、学院党校工作秘书必须加强与学员的沟通与交流,及时把握学员的思想动态,积极参加学员的学习讨论活动,认真批阅学员的作业、思想汇报、论文、试卷等,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做好学员的考勤记录,作为学生考核依据。
3、学院党校学员应当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请假须经所属党支部或辅导员开具证明,学院党校同意后准假。
凡无故旷课一次以上,迟到,请假两次以上,应当补回相应课程后方可给与结业;对学习过程中表现较差,有违纪现象的学员,要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学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错误。
凡在学习期间被取消学习资格的学员,需经过半年以上培养考察方可再次申请参加学院党校的教育培训;
4、学院党校各学习班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组成学习小组(每小组10-20人),并指定1-2名同学做组长,负责组织学员参加学习,认真做好小组管理工作,反映学员意见和要求,协助党校完成培训任务。
小组组长应做到:(1)认真组织同学参加党课学习,负责落实学院党校的有关要求,注意加强与指导老师的联学院,及时反映学员的思想及学习情况;(2)在学习期间要根据学院党校的学习计划,结合课堂学习学员的思想实际,拟定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开展相应的学习活动,认真总结活动效果并及时向学院党校汇报;(3)及时收缴并认真审阅学员的思想汇报、论文、作业等有关资料;(4)做好学院党校课堂及学习活动的考勤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学员的出勤情况及缺课原因,并且做好记录,于每次课学习结束时上交党校指导老师。
二、学员要求:
党校学员应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深入思考共产主义信念及党的建设等问题,不断加深对党的理解和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修养,以实际行动积极争取入党。
1、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
2、深刻认识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正确处理好专业知识的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的关学院。认真做好学习计划,安排好时间认真自学党课材料,自学加强理论学习。
3、学员要以积极、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课堂学习,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认真听课,不做与课堂内容无关的事,作好笔记;积极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小组的座谈、讨论和参观等活动;参加活动前应认真作好各项准备,并撰写思想汇报,及时、真实地反映自己的思想认识;认真对待思想汇报及其他学习任务,及时完成,不得敷衍应付。
三、考核办法:
学院党校学员的考核分课堂学习、平时活动和结业考核三部分,各方面合格者给予结业.
1、课堂学习主要是指课堂表现及考勤,平时活动主要指在学习期间组织的各项活动中的参与情况以及撰写思想汇报的情况;学员应按计划积极参与课堂学习和课外活动,课堂表现良好,无违纪现象。
2、闭卷考试以党的基本知识为主,及格以上为合格。
3、结业论文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党校的学习,深入思考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党的建设等问题,探讨在新时期如何端正入党动机,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并结合新形势探讨加强党的建设;通过论文写作,进以步加强理论学习,认清形势,坚定信念,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1)结合党校学习,独立完成一篇论文;论文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一般不超过5000字,论文需有200字以内的摘要,并列出关键词。
(2)论文力求中心突出,观点鲜明、新颖、言之有据,论述完整,表述准确,语言简洁,格式规范。凡引用他人观点,必须著明引文的出处,并在论文后列出参考书目及参考文献。全文照抄,或拼凑他人文章超过论文篇幅三分之一者,均以作弊论处,由此而引起的责任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五、证书颁发:
按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经学院党校严格考核,各方面合格,由校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党校工作助理工作安排
一、工作助理工作内容
(1)考勤:负责每次党课考勤情况的汇总。
(2)学员资料收集:负责收集好每个年级党校学员的个人资料,并按年级和班别分好类,装进档案袋里面,放在资料架上。
(3)思想汇报收集:负责收集好每次党课后学员们交上来的思想汇报,按年级按班别分类。最后把所有的思想汇报汇总。汇总的最后成果要求,每个学员所有的思想汇报都集中在一起,然后就是整个班级都集中放在一起,最后整个年级的都统一放在一个档案袋。
(4)财务:负责在整个党校过程中所有涉及财务方面的事情以及登记在案。要求,所有开销必须记得开发票,发票的名称写华南师范大学;所有的开销都要写清楚开销的用途、负责人、证明人、时间。
二、党校上课值班制
(1)确定党校上课时间后,每个工作助理通过协商,大家轮流按各自的值班时间去协助讲课老师做好各项工作,以使课堂能顺利进行。
(2)值班需要负责的基本工作:
①提前到课室,把课室里所需的多媒体设备打开。
②带上主讲老师的名称牌子,和矿泉水。摆在老师讲课的桌子上。
③同老师进行沟通,告诉他你的身份,询问他还需要哪些方面的协助。
④同每个年级的负责人做好联系,上课前进行统计考勤情况。当天晚上之前,把缺勤人数及名单告诉负责考勤的工作助理。负责考勤的助理必须做好登记工作。
⑤发放课堂评价表。
⑥上课前记得提醒学员注意的课堂纪律,如不要随便丢垃圾、手机要调震动、上课期间要认真听讲等。
⑦上课期间,需要注意讲课老师的一举一动,看是否需要你的协助。
⑧课后回收课堂评价表以及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在当天晚上之前必须交给负责思想汇报收集的助理,做好整理归案的工作。
党建协作委员会组织部
2008年3月12日
关于党支部博客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
党支部博客建设的基本宗旨是为党支部——同学搭建好沟通、联系、互动平台,更好地提供高效、快捷服务,树立党支部“集体为尚、团结奋进、严谨开放、严肃活泼、服务同学”形象。努力为中国共产党传播马克思主义理念、为同学了解入党流程提供信息,为党员和向党组织靠拢的同学展示、了解学习先进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国家热点时事,会议精神提供资讯渠道,为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提供发表对自己一路学习培训的各种成长感想的自由空间。每一个支部都有自己的个性和特色,支部博客成为表现个性、宣传特色的最直接的手段,每一个支部博客的建设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该支部的支部文化和学习氛围,并能体现该支部的成员团结合作的能力。
主要栏目介绍
1、通知公告。主要反映表达党支部、班级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生活、管理方面的通知、要求等信息,适时更新、规范管理。管理要求:分管者需要随时保持与党建协作委员会秘书处、各支部的书记的密切联系,随时了解党支部的各种活动,及时在博客上发布,并通过班群或者其他途径通知各位同志关注,养成各位党员和预备党员能主动的上博客了解关注党支部最新动向和通知的习惯。
2、组织生活。主要是党支部开展的各种活动、会议以及相关的会议记录。要求各支部多点开展组织生活,譬如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3、党员风采。主要反映优秀的共产党员,可以是我们身边的老师党员或者大家一致认为的优秀的学生党员,也可以是社会上涌现的优秀党员。可以通过采访的形式记录也可以通过在网上收集资料的形式获得信息来源。
4、专题活动。紧跟时事热点,响应党中央的各种号召,发现和记录各种会议精神和活动,为各位同志学习理论知识提供一个方便集中的平台。管理要求: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定期更新。
5、感动中国。类似的栏目,不要求千篇一律,主要目的吸引更多的同学眼球,引起大家的共鸣,欢迎更好的其他方面的提议。管理要求:突出社会民间英雄,定期更新。
6、星火传承。一个为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设的栏目。提供一些他们感兴趣的话题和信息,让他们更多地加入党建博客地行列从中感受问题、提出问题、交流问题、分析问题、探讨问题。如:发展党员的流程,党课如何开展,申请书的格式以及一些优秀的党课培训思想汇报和结业论文等。管理要求:熟悉党课和发展党员流程的同志负责。
网络部按技术需要分为以下几个小组:
1、博客建设小组
2、新闻通讯小组
党建协作委员会与党支部工作联系制度
党建协作委员会作为本学院一个创新的学生党建机构,具有统筹和联系各个学生党支部工作和发展的职责,工作联系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1、负责管理和定期收集《党支部工作手册》,每个月收集一次,并对其填写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对。
2、负责监督和跟进各个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开展,由协会干部对各个支部进行活动蹲点,各个支部每个月至少二次组织生活。
3、各个支部向党建协作委员会上交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和配合好协会与各个支部的沟通和联系。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优秀党支部及优秀党员评比细则
※实施目的与原则
为加强对我院各学生支部党员的管理与考核,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素质,增强学生党支部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与时俱进地健全保持学生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生党员自觉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的规定,结合我院基层组织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党支部及党员的评比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为依据,实事求是、定性与定量结合、评估与整改相结合。定期对我院各党支部、学生党员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
一、优秀党支部评比程序
1、成立专门考核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行,由院党委领导担任小组组长,党建协作委员会成员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最终评比结果公示并上报至学院党委。
2、各党支部书记组织支部所在党员如实填写《优秀党支部评比考核表》(见附表一),并写出书面报告材料递交院党委评估小组,作为评比依据之一。
3、考核评估小组根据各支部上交的《优秀党支部评比考核表》和汇报材料进行核实和评定,得分85分以上为优秀党支部,得分满65分的为达标党支部,得分低于65分的为未达标党支部。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论得分高低,均为不达标党支部:①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因违法违纪而收到党纪、政纪或刑事处分的;②思想作风评估未达标的;③学习工作评估未达标的。最终结果由考核组长鉴定并公示。
4、表彰时间:每年6月底-7月初对优秀党支部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二、优秀党员评比程序
1、成立专门考核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行,由院党委领导担任小组组长,党建协作委员会成员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最终评比结果公示并上报至学院党委。
2、优秀共产党员的参评资格:本支部的正式党员,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论得分高低,均不能参与优秀党员评比考核:①党员因违法违纪而收到党纪、政纪或刑事处分的;②政治素质或思想作风评估未达标的;③学风建设评估未达标的或者重修、有不良考试记录的。
3.评选程序:
(1)党建协作委员会包括各支部书记作为一个评选单位参与评优,按照比例于5月22日前评选出优秀党员,确定名单经党委领导小组通过后,开始各支部的推优评选工作;
(2)各支部召开党支部大会,符合参评资格的党员进行年度工作交流,全体党员进行评议,再进行民主测评,按照支部人数8人及以上的优秀党员占总人数15%,8人以下的优秀党员占总人数10%计算产生出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名单(程序一中评选出来的优秀党员可列入支部人数总和计算比例,但不再参与评选),填写《优秀党员评比考核表》(见附表二)并写成书面材料于5月31日前递交党委考核领导小组,作为审批依据之一;
(2)党委考核小组在根据推荐情况和汇报材料并在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和班级同学意见的基础上,于6月6日前确优秀学生党员名单;
(3)最终由党委考核小组组长鉴定优秀党员名单并公示。
4、表彰时间:每年6月底-7月初对优秀学生党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三、优秀党员标兵评比方法
在优秀党员中,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评比优秀党员标兵。以年级为单位,本科生各年级最多推荐一人,研究生各年级最多推荐两人,根据以下条件各递交申报材料一份,最终由党建协作委员会考核小组按综合评定方式推选出优秀党员标兵的名单,再由考核小组组长开会讨论审核通过,最终评比结果将在学院公布,并颁发证书。评比条件:
(1)、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比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的优秀学生、志愿者等称号;
(2)、学习成绩优秀,平均积点在所在专业前10%以内;
(3)、在公开刊物发表过论文或学术类作品的。
党建协作委员会制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日
附录一:党建协作委员会会议请假条
党建协作委员会会议请假条
尊敬的党建协作委员会:
关于协会于召开的,我因
未能参加,特此提出请假,事后我将认真通过其他与会成员学习会议内容,请准假!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名:
时间:
审批人签名:
附录二:《经费预算申请表》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党建协作委员会活动经费预算申请表
活动栏 | 部门 | 活动日期 | ||||
活动名称 | 活动地点 | |||||
活动负责人 | 活动对象 | |||||
活动内容简介:
活动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 ||||||
经费栏 | 经费预算 | 是否借款(款项) | ||||
经手人 | 秘书长签名 | |||||
借款日期 | 还款日期 | |||||
经费用途(具体说明所购物品):
| ||||||
意见栏 | 负责人意见: 签名: | |||||
院领导意见: 签名: | ||||||
备注栏 | ||||||
附录三:《各部门活动报销表》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党建协作委员会各部门活动报销表
活 动 栏 | 部门 | 活动日期 | ||
活动名称 | 活动地点 | |||
活动负责人 | 活动日期 | |||
经
费
表
| 经费预算 | 经费结算 | ||
经手人 | 秘书长签名 | |||
借款日期 | 还款日期 | |||
经费用途(具体说明所购物品)
| ||||
意
见
栏 | 党建协作委员会负责人意见
签名: | |||
院领导意见
签名: | ||||
备 注 栏
|
附录四、“优秀党支部评比考核表”
一级指标内容 | 二级指标分值 | 支部自评 | 考核小组评估 | 最终评分 |
组织纪律性(35%) | 班子成员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特色活动开展效果好,影响大(15%) | |||
定期召开支部会议,有计划有安排,支部成员出勤率高,按时交纳党费(10%) | ||||
支部民主集中制意识强,重视共青团工作,重视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10%) | ||||
思想作风(35%) | 关心国家时事大政,形成支部学习良好氛围,并及时向上级递交学习思想汇报(10%) | |||
重视支部博客建设,定期更新,内容充实有较大影响力或获得奖励,在支部中搭建良好的交流平台(10%) | ||||
所在集体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占总人数的几率,以及参加党校及上级组织的理论培训和学习研讨(15%) | ||||
学习工作(30%) | 支部成员实事求是,学风端正,无旷课、重修及考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10%) | |||
支部成员获学业奖励情况良好,曾获得校级或以上的奖励或在公开刊物发表过作品(10%) | ||||
支部成员所在工作岗位兢兢业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并获得部门奖励及荣誉称号(10%) | ||||
总分100分 |
附录五:“优秀学生党员评比考核表”
一级指标内容 | 二级指标分值 | 党员自评 | 考核小组评分 | 最终评分 |
政治素质(20%) | 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党员培训,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无无故缺勤。(10%) | |||
拥护、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言行一致,不讲损害党的形象的言语。(5%) | ||||
在各类会议上积极发言,特别是民主生活会议,党员发展的支部大会。(5%) | ||||
学风建设(45%) | 学年学分积点文科3.0理科2.5以上(10%) | |||
获得校一等奖学金或二等奖学金或三等奖学金称号或优秀三好学生或先进个人或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等称号(15%) | ||||
在公开刊物发表过作品(20%) | ||||
思想作风(20%) | 学习国家时事政策,并递交思想汇报。(10%) | |||
思想路线正确,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0%) | ||||
活动参加(15%) | 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6%) | |||
参加党支部、团委、学生会、班委等组织活动(9%) | ||||
总分100分 |
党建协作委员会制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日
附录六: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
学员登记表
第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学员登记表
姓名 | 性别别 | 民族 | 照片 (彩色免冠大一寸近照) | |||||||
家庭成分 | 出生年月 | 年月日 | ||||||||
藉贯 | 出生地 | |||||||||
家庭住址 | ||||||||||
个人身份 |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 |||||||||
专业 | 入学时间 | 年月日 | 班别 | |||||||
有何特长 | 有何爱好 | 现任职务 | ||||||||
申请入党时间 | 年月日 | 何时入团 | 年月日 |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
各学年综合测评 (排名/总人数) | ||||||||||
各学期平均学分绩点 | ||||||||||
个 人 经 历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 | 证明人 | ||||||
家庭成员 及 主要社会 关系 | 姓名 | 关系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奖 惩 情 况 | 时间 | 奖惩名称 | 证明人 | |||||||
学员编号:
对党校 学习的 认识 及 设想 | ||||||||
(以上各项由学员本人填写,以下各栏由组织填写) | ||||||||
团组织 推荐 意见 | 团支部推荐情况及意见 | 学院团委推荐意见 | ||||||
团员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赞成人数 |
书记签名: (盖章)年月日 | |||||
团支部书记签名: 年月日 | ||||||||
党校考核及 评定情况 | 考勤情况 | 请假(次) | 旷课(次) | 迟到早退(次) | 结业论文 | 考试成绩 | ||
结业情况 |
(盖章)年月日 | |||||||